乔良,空军指挥学院教授,空军少将。著有《大冰河》、《灵旗》、《末日之门》等军事文学作品,并先后与人合作出版《军官素质论》、《超限战》、《中国空军攻防兼备要论》、《新战国时代》等军事理论著作。2007年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主讲《新解三十六计》。
余戈,文职干部,出版社《军营文化天地》杂志副主编,军事专栏作家。2009年7月,出版抗战史专著《1944:松山战役笔记》。
当前,全军正在大力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在这“五句话”中,前四句关乎的政治属性和职能使命,且在法律层面得到保证,过去强调得比较多,而“崇尚荣誉”则属于伦理道德范畴,是一个新鲜命题。
中国人民建军82年来,其宗旨始终是一脉相承、坚定不移的。“崇尚荣誉”的提出,让我们正真看到,即政治、法律的规定和约束性,能解决的是将人“管住”,但要实现大理想、大目标,就必须上升到伦理道德构建这个更高境界,把理想和目标分解转化为个体的自觉。
追求荣誉,说到底是一种自我认同与自我尊重,是人的自我实现与自我发展。马斯洛关于人的需求的“金字塔”结构中,它居于最高层次。从我军传统来说,它源于革命英雄主义的精神血脉;从时代要求来说,它来自现代军事职业中伴生的荣誉制度;从官兵价值追求来说,它呼应着新生代军人的“名利观”嬗变。
问:我记得您曾说过,军人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军人价值、贡献的一种认定。它是不是和道德行为操守有一定的关系?
乔良:对,军人的荣誉感既是军人对自身人生价值的确认,又是国家、社会对军人的人生、军人所做贡献的确认。实际上说荣誉是军人的操守也可以,它是军人伦理道德“上限”的一种表现。
问:人们提到荣誉,马上会联想到奖章。最近军队美术工作者围绕军人核心价值观设计海报,主体图案大多数都是军功章。军人荣誉和军功奖励制度是什么关系?
问:在一些社会团体或行业中也有奖励制度,但是军队在这方面好像特别显著,军队的肯定褒扬主要是通过勋章奖章来体现?
乔良:军人荣誉,尤其是军队奖励制度,其实就是对军人品质中最典型的或为军人所独有的一些要素的褒扬,比如勇敢、忠诚、奉献、牺牲。从这个特点说,军队的荣誉制度和别的行业的并不一样。比如说“五一劳动奖章”,对劳动模范可能不要求勇敢、牺牲,只要求你勤勤恳恳地劳作,具有创新精神等等;而军人应该具备与军事职业相关的特殊品质,军队的荣誉制度要对这些品质进行格外的奖赏和擢拔。
乔良:很耀眼是因为它往往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战争要求军人勇敢、忠诚、奉献、牺牲,虽然这里面有些品质别的行业也强调,但是把它们综合在一起却是军人独有的。
问:在日常状态下,人们容易把荣誉理解为立功、受奖和表彰这些具体的“好处”。比如说每到年终总结的时候,都说“今年你得到什么荣誉了?”意思是说你得到了立功、嘉奖、优秀士兵、先进个人这些奖励项目中的哪一种。为何会这样?
乔良:这更多的是从荣誉的“外化”来理解奖励,其实荣誉更重要的是“内化”,即军人内心的荣誉感问题,就是要转化为人的内在素质,而不是止于胸前的奖章上。给军人颁发奖章,是对于军人所作贡献的确认和记录,让社会对你有一种尊重,这当然首先要通过“符号化”来实现。但其目的则是要通过这一种形式让你在心里实现“内化”;也让更多的人以你为“标杆”,都向你看齐而“内化”。军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荣誉感,而不是追求荣誉“符号”。有时候我们简单地提倡追求荣誉,变成了追求胸前挂满奖章,实际上很多挂满奖章的人不一定有非常强的荣誉感。把军人荣誉与荣誉“符号”完全等同起来其实是一种庸俗化。
问:在咱们部队,多年以来,都是养猪、种菜、出苦力的容易立功受奖,有的部队还常常把立功受奖名额给了当年安排转业、退伍的同志,作为配合做通思想工作的手段。怎么会这样?
乔良:这就是典型的将荣誉庸俗化。实际上这也是在贬低军功奖励制度,将它变成了一种带有利益补偿色彩的手段。荣誉本来是贴近灵魂的,现在更贴近具体的物象了。荣誉毫无疑问也是一种手段,但是这个手段对于军队来讲更应该积极运用,而不是消极运用;积极运用就是首先着眼如何内化为军人的精神,消极运用就是只考虑安抚一些人的负面情绪。
问:还有一点,部队现在从事文艺、体育和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者,立功受奖的机会似乎比较多。人们一般理解在军队立功叫做“军功”,但军功更多的奖给了“文事”,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乔良:这里面有几个原因。首先中国军队30年不打仗,不打仗军人靠什么展示业绩呢?在战场上消灭了多少敌人,以“首虏”论功行赏,能够说是“明码标价”,很容易作为军功依据进行奖励。而和平时期,军人天天处在一种日常事务中,谁比谁突出很难界定,所以说奖励起来很困难。相比之下,文艺人才、体育人才,在一次比赛中夺冠,在一次重大演出中广获好评,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就让这些人显得比别人更突出。在和平时期,“文事”显然更引人注目。一次完美的军事演习也可以受到内部赞扬和好评,但由于军事机密等原因无法广受世人关注;而在“青歌赛”上获得金奖,非常容易就让大家认识你。这对大多数军人来说似乎并不公平,因为军人大部分不是演员,也不是运动员,所以容易因此产生一种情绪低落的现象,感觉自己的付出没有正真获得应有的回报。
国外在这方面不一样。比如一些外军设立有一种“优异服役奖章”,只要军人在一定年限中服役很优秀,日常训练的指标都能达到,即便没有重大的功劳,也能够得到这种奖章,因为你的服役是优异的。咱们现在一说奖励非要奖励某些特殊作为,但实际上军人在大量的时间里是默默奉献、默默无闻,而这在军队中是很重要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如果你让军人的“千日”感觉不到价值,“养兵”也就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其实“一时”应该有一时的封赏,“千日”应该有千日的奖励。没有“千日”就没有“一时”,不奖励“千日”,“一时”就很难迸发出“千日”养成的东西;一个兵不热爱自己的“千日”,怎么能够在“一时”对国家有所贡献呢?
问:现在,大家似乎都把最高档次的荣誉理解为晋升职务,有机会提职的人往往就不好意思再去“争功”,把立功受奖机会“让”给了手下的官兵。那么晋升职务和荣誉是什么关系?
乔良:晋升职务和荣誉在过去是一个东西。一个人在战场上立了功,封为“万户侯”,这是一种荣誉;同时“封妻荫子”,给你一块领地,领一万户,物质利益也在里面了。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是统一的。但是现在分成两个东西了,一个得到军功章的人,三等功可能附带100元奖金吧,物质奖励的色彩基本上淡化了。古代的“万户侯”除了物质利益,同时又是一个社会等级,现在的社会等级是你的职务,如果你晋升了职务又去拿荣誉奖章,就显得你得到的太多了,所以在制度上就已经把二者分开了。按说这两者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乔良:我们长期以来对于军功奖励制度始终没思考和研究透,所以这方面一直不太正规。新中国成立60年,我军建设的“三大目标”——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从始至终保持并完成的就是革命化,正规化始终没完全实现,现代化近几年才开始加速。实际上荣誉制度应该属于正规化范畴,而咱们基本上划到革命化里面去了。划到革命化里面就会更多地强调无私奉献。一个军人追求军功章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非常容易被看成是想“出人头地”。“我要打下这一仗,不拿一等功誓不罢休!”有此想法是一个好事情。敢于争功,军人的勇气就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中国词语中有一个词叫“争功诿过”,实际上争功并没错,诿过才是坏事情。咱们现在把这两个事情并列起来,争功和诿过一样可耻,实际上不是——只有用虚假的方式争功才是可耻的,但实际上大多数军人并不都是用的虚假方式。
乔良:对。对于奖励,我认为把职务晋升与立功受奖有所区别也是必要的,尽管有时这二者常常密切关联,因为不见得一个勇于杀敌的人就适合当指挥员,就像很多很好的运动员不适合当教练员一样,由既能杀敌又能指挥的人当指挥员是最佳选择。而对于不适合当指挥员但却能勇于杀敌立功的人,则应该给予更多的奖励,这个奖励不单单是在他的胸前挂一枚奖章,还应该辅以其他的物质奖赏。
我们在这点上做得是不够的,因为我们过于忽视“个人利益”,但军人怎会是没有个人利益?军人应该把无私奉献和牺牲作为自己追求的最高境界,这是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都会提倡和景仰的,而国家对于军人的奉献牺牲则应该有相应的奖赏和补偿。我们就是在这两点上不能非常贴切,所以最后弄得大家没有情绪了。军人大多在日常工作训练中默默贡献,最后就一句话,你们都是默默奉献的好战士,就全打发了,这怎么行?而反过来唱一支歌,取得一次好的比赛成绩就能得到丰厚的奖励,你让没有这种机会的人怎么平衡呢?咱们现在讲到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这只是讲物质方面的差距,其实还有一个“荣誉差距”的问题:一个好演员胸前就挂满了奖章,成了荣誉的“富翁”;一位普通军人没得到奖章,成了荣誉的“贫民”。这显然不太公平。
问:我看过一些资料,美国西点军校将“责任、荣誉、国家”当做校训,并且这种价值观通过西点培养的精英辐射到了其整个军队。西点军校在对军校生进行荣誉教育时规定了一条“荣誉守则”,要求学员“不说谎、欺骗或偷窃,也不能容忍他人如此的行为”。这个“底线”似乎很低?
乔良:这个底线看似低,实际上符合现代管理原则,即:不能把对社会成员的管理标准定在“上限”而要定在“下限”上。定在“下限”人人都能做到,各位明白低于这条线,实际上就失去了做人的基本资格;而如果定在“上限”上,大多数人做不到,做不到而又是一种标准,就会出现“伪”做,让大部分人最后会变成“伪君子”。我觉得西点军校定的这个“底线”非常好,因为其“荣誉守则”涵义是诚信,而诚信是社会运行最基本的底线。
为什么这一条成了“守则”?想想看,责任、荣誉、国家,这三点哪一点不需要诚信?一个人能负责任还能不诚信吗?欺骗别人的人是不会负责任的。一个人有荣誉心,能用欺骗的手段去获得它吗?面对国家你更不能没有诚信。你在战场上放了一枪就跑了,回来说自己坚守住阵地了,那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说诚信是荣誉的底线。我觉得西点军校把这一条拿出来做“守则”非常有深意。
问:我们从幼儿园、小学教育里就教孩子不说谎不骗人,但是现在成人社会里却出现了“诚信危机”,典型的像“毒奶粉”事件。所以要在全社会提倡“”,甚至用严刑峻法来纠正。
乔良:用制度保证诚信是一个方面,其实诚信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自律的。在很长时间里,我们大家都认为西方的商业社会经过比较彻底的改造,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的。因为商业社会就是契约社会,契约社会就是诚信社会,一切建立在遵守合同上。实际上它整个的制度包括法律,都是对于契约精神的一种体现。但是你现在会发现光靠制度是不够的。光靠制度,就使那些不诚信的人钻制度的空子。这次波及世界的美国的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从华尔街的不诚信开始的;美国政府没有加强监管是一个原因,但是监管还是制度层面。光靠制度为什么没有完全约束住呢?还有不自律的问题。所以一个社会要想建立一种完善的诚信制度、契约制度,一方面要让制度法律化;另一方面就是要让人自律化,没有个人自律是不行的。
问:我们现在让军人崇尚荣誉,但是多年来说的更多的另一句话是“淡泊名利”或者“默默奉献”,这个看起来好像是矛盾的。怎么理解和把握?
乔良:追求名利又淡泊名利是所有人类生存发展中面临的一个“悖论”。淡泊名利,可以推动历史进步。为什么?是因为实际上人类长期处于物资匮乏的状态,人人都去追求名利就会加剧资源紧张,这时候淡泊名利就是一种高尚选择。但追求名利,在一定意义上又是一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因为人不可能都是完善、高尚的人,不追求名利将失去动力。从这些分析能够准确的看出,这两个方面都是各有利弊的,这就是人类面临的悖论状态。两者之间也需要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问:民族英雄岳飞曾有名句“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岳飞少年从军投入抗金斗争,真的没有“功名心”牵引吗?还是他经历了一些挫折后把这些“看淡”了?正在军中服役的军人,对待功名心应该是“看淡”还是“看重”?
乔良:人们很容易把“三十功名尘与土”理解为岳飞看淡名利,视功名如粪土。如果与他的诗作《池州翠微亭》中“经年尘土满征衣”、“马蹄催趁月明归”的诗句作“互参式”研究,我倾向于认为这不过是他对自己军旅历程“写实”色彩的回顾。岳飞其实是一个“功名心”很重的人。对他的功名心不能狭隘地理解为个人的名和利,而是和国家联系在一起,这从《满江红》中就可以看出来,“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他的追求是和洗雪“靖康耻”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我觉得他的功名心还是很重的,他是一个典型的军人。
问:岳飞应该还是被建功立业之心激励着。我们现在很多军人比岳飞还年轻,更应该这样。
乔良:没错,因为这就是在什么年龄干什么事情,如果早早地就“看破红尘”的话,这个社会就没有前进的动力了。
问:这几年在抢险救灾中也能看到,有时一些部队工作还没有展开就先派人抢占制高点,插旗子,干活儿时也很看重宣传报道。我们强调崇尚荣誉,部队的竞争意识和好胜心起来了,但是出现了一些负面现象,该如何理解这种情况?
乔良:首先不能把这些完全理解为是坏事。军人格外地看重荣誉,这本身是一个好事情;但是即使真理向前跨一步都会变成谬误,荣誉也如此。人们有争荣誉的动力的时候,本身是应该受到鼓励的,但是不能鼓励为了荣誉去弄虚作假,这就是前面谈过的诚信问题。那么这里面就有一个度的问题,什么是积极的、正面的争取荣誉,什么是负面的、消极的把荣誉当做实现个人利益或者小团体利益的一种工具和渠道,这两者之间是要划清界限的。人们在瞬间往往不容易划清这个界限,过后都能够看出来。前者对国家、社会都是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的,后者其实就是在腐蚀国家和军队的肌体。我们毫无疑问应该提倡前者,而要批判和鞭笞后者。
问:在荣誉观问题上,过去我们比较强调革命的集体主义,虽然也提倡革命英雄主义,但是又特别反对所谓“个人英雄主义”。我对此观察的感觉是,仅仅强调团队和集体荣誉,而又极力抑制个人的“功名心”和荣誉追求,就容易使前者处在一个悬空、失重的状态。比如说每个人都难免会问:“团队荣誉到底跟我个人有何关系呢?我个人的动力何来呢?”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到底是一个什么关系?
乔良:中国是一个东方国家,我们传统上更看重的是集体。集体是什么?集体首先是家族,然后是民族,然后是国家。我们更看重国家利益,讲究团队精神;西方国家更看重个人利益,追求个人实现。在这方面,一开始我们东方和西方走的路是不一样的。可以从一个比喻来观察这样的一个问题。西方人认为“小河有水大河满”,这是一个自然规律,是一个正确的道理。但中国人常讲“大河有水小河满”,实际上自然界的水系不可能会出现大河向小河倒灌,除非发洪水让大河的水溢出来需要泄洪。说“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看似很有道理,实际这是一个歪理,不符合自然规律,当然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
实际上,每一个个人追求利益,只要不是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都是应该尊重的。我们在很久里对这一个道理不是很理解,而更多强调集体利益绝对至上,这就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压抑了个人奋斗的动力,实际上最后损害的是集体的荣誉和集体发展的动力。我们今天应该把这一个道理讲清楚,所有的集体都是由个人构成的,当一个国家的人民变得富庶起来的时候,国家就会富庶起来。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证明了这一点。历史上也有这样的时期,国家很强大,但是不持久,为什么?因为人民很贫穷。当人民富裕的时候,国家会很强大。“小河有水大河满”,由此来推及到荣誉问题,个人如果有荣誉感的话,集体还会没有荣誉吗?比如空政话剧团,一群明星最后让这个团成为“明星团”,如果这个团只有一个明星,大家必然不会说他是“明星团”。所以说个人荣誉和集体的荣誉本身是并行不悖的,过分地强调集体主义,反对个人英雄主义,最后集体也成不了“明星团”,个人也被压抑住了。
问:在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五句话”中,前面四句话过去强调的比较多,但“崇尚荣誉”这一条显得比较新鲜。
乔良:按说这“五句话”有了前四句,一支军队的核心价值观基本上已经构成了。但是军人是一个特殊团体,军人靠前面的四句话足以凝聚,只有后面这一条是关系到每个军人个人的问题。过去没有提倡崇尚荣誉的时候,前几条我们也都能做到。但是强调崇尚荣誉之后,会促使军人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对实现前四条会有一种自觉性,有一种内在的驱动力。前面四条,团队能做到就行。可是有了荣誉这一条,一个军人在荣誉感的支撑下,就会认为前四条和个人都有关系。因为它关乎到我个人的名誉。在报效国家的时候,我如果当逃兵,就是可耻的;在别人跳到洪水里救人的时候我在观望,就是可耻的;当部队在履行新时期的历史使命的时候,我置身事外,这也是可耻的。因为我的荣誉感不允许我做这样的事情。所以荣誉感对于践行前面四点,实现前面四点,提供了一种内在的驱动力。
其实荣誉感也是一种高标准意义上的是非感,有荣誉感的军人就不会满足于是非的“中间地带”、“灰域”的,而是非荣即耻。军人是需要这样一种东西来提高个人的精神境界的,荣誉感实际上的意思就是一种精神境界。
问:您认为,在强化军人荣誉感方面,我们是不是需要继承和创新一些营造荣誉氛围的具体形式?
乔良:我觉得这是很重要的一条。荣誉虽然是一种人内心追求的东西,是一种人“内化”的精神境界,但是必须“外化”为某种形式。我们有时候由于不恰当地把荣誉理解成“”,结果使很多应有的形式都没有坚持下来,使军人看不到荣誉。荣誉上升为军人的精神境界,固然是好事情,但是假如不能够“外化”,不能够让军人通过某种令人羡慕的形式表达出来,人们追求它的动力就不够强。比如说一个高级将领到退役的时候,离开军队,军队为了奖赏他对这支军队的优异服务,给他一个退役形式,那个形式感可以让人激动得内心血脉贲张,这对于年轻军人就有一种导向和激励之效。
乔良:当事者获得极大的满足的同时,也让其他人心向往之而效仿。对这些仪式我们重视不够,授枪仪式、授衔仪式,这些都没形成制度。我个人现在就没有晋升上校和大校军衔的任命书,尽管现在已晋升为少将了,我仍然希望能拥有这两个任命书,因为我认为这也是军人的荣誉履历书。
所以和荣誉相关的仪式是凝聚军心的一个方式,应该特别予以重视。美国的阵亡士兵在阿灵顿公墓安葬的时候,仪仗队鸣枪,然后由号兵吹响熄灯号,为什么?你长眠了。这样一种形式,从表面上看,死人又听不到,那么认真干吗?其实不对,这一形式既是对死者的安慰,更是对活着的人的激励,就为了这样一种荣誉,士兵们不惜为国家牺牲。
问:您在近20年前即出版了《军官素质论》一书,似乎是最早探索军人职业素质内涵和培育之道的。您认为,军人的荣誉感、荣誉观,在军人职业素质结构中处于什么位置?
乔良:20多年前我和王湘穗写《军官素质论》的时候,书中专门有一部分谈到军人的荣誉问题。因我们感到一支职业化的军队,或者中国军队在完成它的职业化的时候,要靠啥东西维系它呢?首先是组织形式,就是团队形式,这是维系军队最重要的东西。那么怎么能完成组织形式呢?需要秩序,上下有序。怎样使人们对秩序的遵守和尊重变成自觉行动呢?就必须要有荣誉感。你必须给军人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军人的荣誉。作为军人,你不能达成目标,是可耻的;你丢掉了阵地,也是可耻的,因为你违背、践踏了一个军人最起码的底线,荣誉感在这里面就变得很重要。
乔良:荣誉就像军旗的旄头和长矛上的红缨。红缨枪,没有红缨也是枪,表面上看它是装饰,但是它能潜在起到激励的作用;一杆旗帜没有旄头也是旗帜,但是有旄头就更壮观,给人一种激励。
所有的军事装饰物最初都有实用性——肩章也曾是古代武士防护双肩的铁板,但是到最后都变成了象征性。军装为什么很威武?如果邋遢的话,就提不起精神来。你看全世界的军队,很少有军装很威武,但战斗力很差劲的,很少。
问:全社会别的行业的奉献都基本上可以用物质利益来回报和补偿,只有军人依照法律要随时准备付出生命,这样一个职业很难用物质来回报;所以其回报方式就抽象为军装之美,抽象为你有钱也买不来奖章。对于军人的牺牲,好像没有比赋予其“美”更好的“补偿”方式了。
乔良:我觉得你这一条说得很准确。军装本身就是一种荣誉载体,只有军人才配享受它,而这份荣誉是要求你在需要的时候敢于付出流血牺牲的。有荣誉的军人应获得全社会的尊重。一个正常的、合理的社会,都是尊重军队的。军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在一个国家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这不仅是军人的悲哀,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悲哀。而当一个国家,它的军人的价值得到了全体民众的肯定、支持和认同时,往往是在这一个国家正走上坡路的时候。这一点,眼下正在中国和中国军人身上逐渐清晰地显现出来。我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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