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关乎国本、国运,文化兴则国家兴,文化强族强。检察文化作为一种深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的子文化形态,是检察机关及全体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通过长期实践积淀形成的独特文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一体学思践悟习法治思想、习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文化强国建设。检察文化涵盖了从物质到精神、从外显到内核的多元维度,可分为检察物态文化、检察制度文化、检察行为文化和检察精神文化四个递进且交融的层次,为检察履职提供了规范行为、激发创新与凝聚合力等多重效能,在赋能检察高质效履职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功能。
基层检察机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赋能高质效检察履职,应结合履职实际,充分挖掘检察文化不一样的层次的功能作用,才能在不断滋养和发展检察文化内涵的同时,实现检察文化与检察履职的深度融合。
丰富检察物态文化建设,夯实高质效履职物质基础。检察物态文化是指具有物质形式的文化,直接表现为与检察工作相关的物质环境、设施设备、标识符号等有形元素,物态文化通过把抽象的法治理念具体化,直观保障检察履职的形象与风貌。一是重视文化硬件设施建设。检察硬件设施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办案环境,是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桥梁。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将文化阵地建设一并纳入办公办案大楼设计装修,建成院史馆、荣誉陈列馆等,为检察人员履职创造了良好的硬件环境。同时,设置检察公开听证室、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向阳花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更好地向公众展示工作成果,增进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收集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二是重视检察标志使用。检察标志如检察制服、检徽等,既可以反映检察人员的精神面貌,也能够激发检察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增强团队凝聚力。严格按照最高检关于检察制服以及其他标识的使用规定,规范着装,规范设计、制作、使用具有检察特色的纪念品等。三是重视检察文艺作品创作。物态文化是检察文化的物质载体,通过具体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将抽象的法治理念和职业操守具象化、形象化,使之更加贴近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
完善检察制度文化建设,提升高质效履职长远效果。制度文化是检察制度的规范,是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认可和遵守的制度规范。检察制度文化囊括了检察机关的组织架构、职权配置、工作流程等制度性安排,构筑了检察有序履职的规则框架。一是坚定检察制度自信。我国检察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符合我国基本国情,适应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具有历史必然性、内在合理性、显著优越性,90多年来的检察实践,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蓬勃生机与活力,要从始至终坚持制度自信,矢志不渝将之坚持好发展好。二是推动检察制度完善。检察制度文化以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保障检察职能的有效发挥。完善的检察制度体系是提升检察工作效能的基础。检察机关致力于构建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制度框架,通过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明晰权责边界,强化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运行的规范化、透明化。三是加强检察制度创新。检察制度文化注重制度创新,推动检察履职的质效逐步提升。如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等,这些创新举措既符合现代的司法理念,又适应社会现实需要,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玄武区检察院创立侦协办“双向派驻”模式,推动繁简分流和律师帮助实质化,获得肯定。
狠抓检察行为文化建设,彰显高质效履职良好形象。检察行为文化体现在全体检察人员的职业行为、工作方式、交往习惯等方面,展现出检察履职的行为规范与价值取向,最容易被人民群众直观感知,最直接、最生动地展现检察职业精神和检察官形象气质。一是注重司法办案规范。检察文化内化为检察人员的职业伦理与行为规范,更加重视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让群众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落实落细司法办案规范,办案全过程坚守核心价值观、遵守检察规章制度,坚决防止简单粗暴司法、机械司法,慢慢地加强司法行为的规范性。二是传递司法办案温度。检察文化注重培育严谨的职业操守与优良的工作作风,通过对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度挖掘与传承,倡导理性、平和、审慎、文明、精准、良善的司法态度,要求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公正为坐标,体恤,通过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传递法治温度,弘扬社会正气。三是严守司法办案底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体系建设,通过观看反腐败宣传片、进行廉政集中谈话等,培育清正廉洁理念,营造崇廉尚洁浓厚氛围。注重挖掘选树正面典型,凝聚检察榜样力量,激励干警奋勇争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加强对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紧盯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酒驾醉驾等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干警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重视检察精神文化建设,激发高质效履职内生动力。检察精神文化作为检察文化的灵魂所在,蕴含检察履职的价值观念、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等深层精神要素,是引领和统摄其他三个层次文化的精神内核,也是赋能检察履职的核心要素。一是践行新时代检察理念,强化履职担当。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对法治建设、司法工作、检察履职的要求,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等检察理念,进一步统一认识,凝心聚力。二是着力培育职业精神,推动履职奋进。引导干警践行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核心内容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从根本上夯实思想道德根基,把检察职业道德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全过程,融入到服务大局的全方位。玄武区检察院坚持将检察职业道德规范融入检察日常工作,形成“厚德、崇法、创新、笃行”的玄检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激励、影响着全体玄检人,2021年以来,先后有26人次获市级以上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6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3个办案团队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办案团队。三是融入核心价值,护航文化发展。检察精神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轨道,以此引领检察工作方向,守护核心价值,推进文化创新与发展。检察机关通过积极探索数字检察新业态,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与政治生态,传承并弘扬中华优秀民间传统文化,维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安全。同时,热情参加文化市场治理,严惩涉文化领域的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护航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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