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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地区史前社会的发展进程与文明形态

信息来源:火狐直播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12 07:56:34


  考古学文化意义上的太湖地区,一般指《禹贡·九州》中谈到夏商时期的“扬州”:“淮海惟扬州,彭蠡既[①],阳鸟攸居,三江既入,震泽[②]定”,也就是“沿于江海,达于淮泗”的太湖周边水网平原。这一地区史前时代自马家浜文化开始、经崧泽文化至良渚文化,孕育了中国乃至东亚地区最早的文明社会。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太湖地区的史前社会始终是中华文明起源与形成研究中的关键一环。对这一进程进行细致探讨并寻找其内在机制和形态特点,对于丰富中华文明起源和形成的认识具备极其重大意义。对太湖地区史前社会不同阶段考古文化、居址、墓葬等材料的分析表明,史前太湖地区社会文明的发展经过了一个复杂的过程,文明形态也具有自身的特征。

  自马家浜文化时期开始的社会分化,经崧泽文化时期的发展,至良渚文化时期出现文明社会,太湖地区史前社会各方面的进程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马家浜文化时期。作为太湖地区史前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程的第一个阶段,马家浜文化时期环太湖周边的考古学文化面貌即存在分区现象,自北而南可大致分为太湖西北、北、东、东南、西南5个区域。各区域之间的文化内涵普遍具有共性,同时也表现出明显的个性。其中区域个性的存在,应该与马家浜时期所处最大海侵刚结束不久时的地理环境紧密关联。而这一分区格局奠定了此后崧泽文化、良渚文化各阶段考古文化格局的基础。

  通过对马家浜时期居址建筑形态、类别、功能等的梳理和分析,发现马家浜文化早期太湖周边从北到南各区均以大型长排房建筑为主,推测一同生活的人群规模相当大,甚至可达上百人。但从晚期早段开始,建筑规模有所缩小,相应的共同居住的人群规模也应随之缩小。中晚段时社会单元进一步缩小,且独立性增强。因此,马家浜时期太湖地区社群的规模从早到晚有从大到小的变化趋势;若干个个体家庭或者家族逐渐组合,独立性逐步增强。这一发展的显著变化发生在马家浜文化晚期的中段。

  马家浜时期太湖各区墓地规模和高等级墓葬也显示各区域在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各方面都有各自特点。其中太湖南部马家浜遗址的墓地在总量规模较大的同时,已然浮现了分区分组的现象,这与居址形态所显示的马家浜晚期中段慢慢的出现规模较小的社会单元的现象是一致的。在以随葬品种类、数量为表征的社会生产总量上,太湖北部的生产水平要高于南部地区。不同分区在社会开始分化时的内涵也不一样,特殊技能、拥有财富、专业工匠、世俗权力、神巫职能等造成的社会分化,在太湖周边不一样的区域的不同遗址中都可以观察到。此阶段社会分化大体都产生于马家浜晚期的社群内部,但具体的时间点又有前后的不同。从目前观察到的材料来看,太湖西北部三星村遗址最早,约当马家浜晚期偏早的距今6500年左右;南部马家浜遗址次之,在距今约6200年;北部东山村最晚,在马家浜末期的6000年前后。因此在太湖史前社会刚迈开复杂化步伐的阶段,构成社会基本单元的规模有逐步缩小的趋势,推测从早期数百人演变到数十人,再到十数人的大体规模。而社群内部分化的内涵、步伐和节奏上则呈现复杂、多元的特点。

  崧泽文化时期。马家浜文化之后,环太湖地区东—西两大系统的考古文化整合为统一的崧泽文化。此时各分区格局依然存在,但从文化面貌和聚落的分布规律来看,崧泽文化的分区由此前的5个区域演变为太湖北、东、东南、西南4个分区,显示群聚性的增强。同时,各分区之间文化内涵和相互关系在崧泽文化不同时期也有所变化。早期时,太湖北部和东南部是两个繁荣区域,尤其是北部地区在延续马家浜时期繁荣的基础上继续引领社会文化的发展;中期时,太湖东部和东南部逐渐融为一体,成为崧泽文化的腹心地带,西南地区的独特性也开始显现;晚期太湖北部进一步衰落,而东部和东南部在前期基础上继续发展,繁荣态势更加突显,西南地区则越发彰显其独特面貌,成为独立的分区。由此可见,崧泽时期太湖周边在各分区、各分期的文化发展有着各自的节奏和道路。但总体来说,其繁荣地带有一个从北部地区向东部、东南部地区转移的趋势。

  与此相应,崧泽时期居址在不同分期、不同分区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早期时,太湖北部地区的居址不仅数量丰富,而且规模较大,显然延续了马家浜时期的繁荣态势;而南部地区居址不仅数量少而且规模偏小,表现出居址形态的多样性。中晚期时,与文化繁荣中心从北部转移到东部、东南部的趋势相一致,居址也多发现在北部以外的区域,且在东部和东南部地区最先出现人工营建的土台,并迅速扩散到整个环太湖周边,居址规模整体上延续前一阶段的小体量特征。对典型遗址居址形态变迁个案的分析表明,崧泽文化的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多方面的特点。首先,同一遗址晚期墓葬的数量往往比早期有明显增长,表明社群规模的逐步扩大。其次,与社群规模整体扩大的情况相反,单体居址的规模在中晚期普遍比早期更小,说明以居址为生活空间的社会单元的规模也在变小。最后,同一聚落内居址和墓地结构的变迁表明,我们正常的生活单位的趋小化和埋葬制度上的趋小化并不同步,社群基本单位趋小的变化,先是发生在人们的生活单位,此后才在墓地中得以体现,血缘的解纽在日常生活中比在丧葬习俗上发生得早些。

  对墓地和墓葬的分析,显示了崧泽社会更加细致的发展过程。前一阶段马家浜时期墓地布局已经显现的分区、分群现象,在崧泽时期得到进一步明确和继续发展。此时出现了墓区—墓群—墓组的三级结构,且这三个层级逐步出现,显示社会结构逐步复杂、细化的发展过程。其中,“墓群”这一层级在中晚期出现并取代“墓区”成为稳定、成熟的社会基本构成单位。总的来看,社会层级逐渐增多、社会基本单元逐渐细化、各单元规模逐渐扩大,成为崧泽社会结构复杂化的重要表现。崧泽时期不仅在社群内部存在阶层的分化,而且社群之间也出现了分化,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这一分化趋势,表明权力和财富是以社群为单位传递的。社会权力的来源同样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可能来自宗教、社会生产或财富的积累,这些是在马家浜阶段社会基础上继续发展加强的。另外还可以观察到人群分化与性别之间的关系,早期高层级墓葬中石钺、彩石子等特殊物品暗示最初宗教活动可能由男性操作,从而使得聚落内的男性具有特殊身份和社会地位;此后女性墓葬里常见玉璜、纺轮及丰富的陶石器,暗示女性以从事纺织为主的社会生产活动掌握大量财富而成为社会上层;到晚期,社会大中型墓葬仅随葬石钺而几乎不见玉璜、纺轮等物品,似乎表明男性又回到社会的上层。

  良渚文化时期。经过崧泽时期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加速和铺垫,环太湖地区在距今5300年前后进入良渚文化时期,并在早期晚段时以良渚古城及其内外高等级、大体量附属设施的出现为表征,进入了文明社会,在太湖地区史前文化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程中达到鼎盛的高峰阶段。

  考古文化内涵上,此时基本延续崧泽文化即已形成的太湖北、东、东南和西南部的分区格局。其中北部区似乎与之前的崧泽文化关系不甚紧密,而较多受到来自东部文化的影响。东部和东南部此时在文化面貌上不论是遗址堆积还是遗物组合和形制都更接近,大体能看作同一文化分区。这一区域自崧泽文化开始就是太湖史前文化的腹心地带,良渚时期也是如此,不仅是良渚文化的繁盛区域,而且保留了相当浓郁的崧泽文化传统。西南区主要即良渚遗址群一带,迅速繁荣成为良渚文化的中心区域之一。在文化面貌上,以高等级玉石器为代表的高端物品与本地区的崧泽文化存在一定的“断层”或“跳跃”,但一般聚落中日常物品的形态特征等,还是能体现与崧泽文化之间的联系。总的来说,良渚文化在延续崧泽文化分区格局的基础上,各分区的文化面貌和发展也存在着各不相同的特点。

  聚落和居址形态出现了显著的特点,既有对前期崧泽文化时期社会形态的新发展,也有对崧泽传统的继承和延续,是环太湖地区史前社会进程的新阶段。最突出的就是城垣聚落即良渚古城的出现。这是良渚时期顶级规模、级别最高的城址,而且是环太湖地区史前规模和级别最高的聚落,表明此时社会进入了国家文明的阶段。另一方面,遍布太湖周边的小型居址聚落则延续了崧泽时期的特点,在形态和性质上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且社会基层单元普遍结构规模较小,以核心家庭或者小型扩大家庭为基本组成单元的社会组织架构在良渚社会中占据多数与主流地位。同时,聚落和居址在各不同分区存在一些区域性的表现,反映环太湖地区各分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所具有不一样速度和节奏的特点,自马家浜一直延续至良渚时期。

  墓地所反映良渚社会的发展,主要是在社会分化和信仰体系上出现了新特点。社会分化达到相当剧烈的程度,在不同时期、不一样的区域都出现了规格极高的墓葬,如赵陵山、张陵山、瑶山、反山、高城墩、福泉山、草鞋山、吴家场、寺墩等,都与一无所有或者随葬品极少的墓葬共存。尤其反山、瑶山、吴家场等墓地,是良渚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分化机制仍然与宗教祭祀、手工业生产等因素相关,玉琮、玉冠状器和龙首纹、兽面纹等在环太湖地区普遍出现,说明此时形成环太湖地区共享的信仰体系,宗教信仰成为社会分化的主要动因,在早期晚段时达到顶峰,但晚期时宗教氛围渐弱,与玉石等手工业相关的社会生产和世俗观念等成为社会分化的原因。

  良渚社会里玉石手工业的生产方式可大致分为家庭生产、家庭副业式作坊、核心作坊群和依附式核心作坊等不同类别。它们在依附关系、产品性质、集中程度、生产强度和规模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表现,满足良渚社会从上到下、从礼仪装饰到实用生产的不一样的需求,从而共同构成良渚社会庞大的、多维度的玉石手工业生产体系。玉石生产体系也是太湖地区史前社会进程发展到良渚文明时代的重要内涵和表征。

  太湖地区史前社会发展至良渚时期便进入了文明时代。将良渚文明社会特质与发展程度大体相当且文明形态较为明确的中原地区相比较,可以为探索太湖地区早期文明的形态提供独特的视角。

  一方面,太湖地区史前文明社会的形态,在社会剧烈分化、都邑性中心组织体系等方面,都与中原地区以二里头为代表的早期文明具有大体相当的程度;但在地域大小、权力形态、对重要资源的控制生产等方面,又与以“广域王权”为特点的中原“领土国家”文明形态有显而易见的区别。因此,与夏、商社会相比,良渚社会在文明化进程上与之大体一致,即都处于早期文明的阶段;但在具体形态上则具有区域范围小、权力形态与区域中心多元化的特点,与中原地区范围广大、王权与区域中心具唯一性的“广域王权”形态有所区别。另一方面,太湖地区史前文明社会的分区特性明显,各分区在大体保持一致文化背景的同时,重要物资的生产体系相对独立与平等,这些都是“城市国家”的典型特征;各分区的地域范围与规模、中心城市、社会阶层、政府集权等方面也都与城市国家的形态相吻合。因此如果说中原早期文明为“领土国家”模式,那么太湖地区早期文明可能是更接近于“城市国家”的文明形态。

  对太湖地区史前社会进程不同阶段的分析,揭示了中华大地上这一早期文明社会具体形成过程的特点及内在原因。自然环境、文化传统等因素造成太湖地区各分区之间考古文化内涵共性与个性的并存;社会总体规模扩大、层级不断增多、基本构成单位规模趋小,反映了社会结构复杂化的过程;而社会分化的发生具有不一样分区、不同时段的差异,在发生机制和具体形态上也逐步多样化和复杂化。这些认识都深化了我们对中华早期文明区域个案的理解,是中华文明起源和形成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与此同时,对太湖地区史前社会文明形态的揭示,也更为丰富了我们对于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演进历程的认识。良渚文明“城市国家”的形态有别于中原地区的“领土国家”文明模式,让我们认识到,中华文明的“多元”,不单单是在文化内涵和文明成就的多个来源,而是在此之外还包括了在“文明形态”上的“多元”特性。各区域早期社会在自身发展道路上形成“城市国家”“领土国家”等多元形态的文明社会,且广泛交流、相互借鉴,最终形成了在文化内涵和文明形态上都具有“多元”特性的“一体”中华文明。这对我们深刻理解中华文明的起源和形成具备极其重大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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